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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“乙类乙管”后,绵阳医保政策有这些调整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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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0日,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,为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平稳有序实施“乙类乙管”总体方案,市医保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卫健委联合转发了省医保局等三部门《关于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》(川医保发〔2023〕1号),及时调整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,从2023年1月8日起执行,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。
“乙类乙管”后新冠治疗
医保怎么报销?
详细内容如下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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绵报融媒记者 李桥臻 实习生 骆艺文
编辑:黄彧琳 值班主任:李俊 审核:李霞